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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公示

    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环〔2022〕247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环〔2022〕383号)文件要求,拨付我市资金167万元,其中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物监测设备购置项目120万元,盘锦市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购置项目23.5万,盘锦市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监测设备购置项目23.5万。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中央及省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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