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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培训会议

    为推进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工作,按照省厅要求,8月4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培训会议,特邀省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副主任李璇教授授课。我市221家重点排污单位环保负责人和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培训会议。为做好疫情防控,培训会议分为现场会议和腾讯视频会议两个会场。
    会上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监测应急科负责人张长瑶同志介绍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科技中心副主任李璇同志讲解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的具体内容。会后李璇同志进行现场答疑,和参加会议的同志进行了深入讨论与交流。
    依法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消除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和社会监督失焦的重要基础,更是国际上落实企业环境责任的通行做法。我国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公布企业披露内容,为企业减负的同时,便于社会公众获取信息,便于为市场相关方提供全面准确的环境信息,有利于发挥市场对环境资源配置作用,有利于绿色技术的研发应用和环境污染治理第三方市场的发展,有利于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公众对企业污染排放监督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绿色转型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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