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采生产措施水处理工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公司高升采油厂:
你单位报送的《高采生产措施水处理工艺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分局讨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原则同意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现就“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高升镇高一联东侧,用地为原有废弃井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总占地面积3276m2,项目主要收集处理涉及采油厂生产范围内的工艺化工类、作业类措施水,污水接收量为476.84 m3/d、处置能力为500 m3/d。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水池逸散及调节水罐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卸水池采用加盖密闭,调节水罐设置呼吸挡板等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工艺过程产生的过滤反冲洗水回至调节水罐处理后进行生产回注。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卸水池池底油泥、调节水罐罐底泥、多元处理装置浮渣及污泥以及过滤器更换滤料,均为危险废物,其中多元处理装置浮渣及污泥通过管道进入高一联污泥池,经已建污泥脱水系统处理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卸水池池底油泥、调节水罐罐底泥、过滤器更换滤料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及撬装设备箱体隔声等措施,满足噪声排放标准。
5、加强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预警措施及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环境污染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231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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