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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汛期环境风险防控,筑牢汛期环境风险“安全网”

为切实做好汛期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暴雨洪涝灾害引发环境事故,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汛期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工作,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汛期以来,各分局、执法队深入一线开展巡查检查,重点对污水处理厂、园区重点企业、危化品企业和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指导企业做好汛期环境风险隐患防范工作。对在排查中工作不及时、防范措施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
针对汛期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执法人员到园区企业对雨污管网排污口、应急切换阀设置状态及应急事故池,应急响应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对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风险点,全面检查企业危废贮存场所、雨水收集池、应急池等设施建设情况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对低洼地带点位进行排查;督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隐患督整改工作,确保汛期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截至目前,执法队共出动人员300余人次,排查隐患点位60余处,对现场发现隐患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
下一步,市执法队将继续以防汛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大巡查力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跟踪落实存在问题企业的整改工作,强化汛期生态环境安全监管措施,力求全方位、全过程、全力保障全市汛期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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