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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法治培训

    为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7月8日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监测应急科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培训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执法队书记王洪印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区分局、机关科室、市执法队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此次培训的内容是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等11个相关部门共14家单位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和2022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盘锦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法规与监测应急科科长张长瑶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生态修复的规定、不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情形以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的依据、适用区域、责任部门、备案的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查的内容、备案的时限等进行详细阐述和全面解析。

    通过此次培训,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工作的内容和方向,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今后开展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法治思维,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美丽盘锦和法治盘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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