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环境执法正面清单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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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强化日常巡查与正面清单执法监督相结合,坚持“无事不扰、违法必究”原则,采用在线监控、视频传输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提高了执法效能,优化了营商环境。
近日,在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对5家正面清单企业以非现场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指导企业自查环境安全隐患,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执法人员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查看企业现场,了解其生产情况,查看环保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在与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视频连线中,发现其存在排口标识不全,危废间无计量装置、无台账,生产原料露天堆存3个环境问题,责令其立行立改。该企业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后的照片传至执法人员。照片中可见该企业排污口标识已补全,危废间已安装计量装置并建立台账,露天堆放原料已入库。
在与某生物质能有限公司的视频连线中,未发现环境安全隐患存在,针对企业提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方面和数据异常情况的疑问,执法人员在视频连线中现场给予了指导。执法人员从自动监控平台上分别调取了3家正面清单企业在线自动监控数据,与企业近期自行监测报告数据比对,经核实均不存在异常情况,均无环境违法行为。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借助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积极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为企业稳定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