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top_img.png

关于“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兴南气干线局部管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2 浏览次数:331
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
    你公司报送的《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兴南气干线局部管道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评估后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拟投资2138.68万元对兴南气干线局部管道进行改造,项目位于盘锦市大洼区,管线改造总长度为7.8km,分别为兴6转至锦红村段4km长的管线,清3井场-兴5转段3.5km长的管线,改造管线路由与已建管线路由基本相同;在兴五转新建末点收球筒,同时新建兴5转内300m管道。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裸露的堆土采取覆盖、防尘网等措施,施工道路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建筑材料堆场及灰土拌合设置简易工棚,管线焊接采用先进焊接材料和焊接工艺;运营期清管作业检修产生的少量天然气采取高空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禁止向地表水体排放污染物,管道试压废水由罐车拉运至兴二联处理达标后回注;运营期清管废水运至兴二联处理达标后回注。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弃泥浆拉运至辽河油田环境工程公司处理,管道焊接过程产生废渣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清管作业产生的清管废渣由物资回收部门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临近环境敏感目标施工场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作业尽量避开附近居民休息时段。
    (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规划管线施工范围,不得扩大占用和扰动地表面积。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管沟开挖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的方式。施工期结束后,对基本农田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施工期加强管道防震防腐措施,管道穿越河流、沟渠等,加大管道埋深,定期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组织机构。
    (七)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管线穿越河流、公路、农田等特殊地段,施工前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