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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丨盘锦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情况通报(第2期)

发布时间:2022-04-29 浏览次数:189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制定实施《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盘环发〔202237号),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工作,医疗废物经转运汇集到固废综合处理园区医疗废物处理站,采用微波消毒与高温焚烧两种方式进行处置,医疗废物经微波消毒后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立并完善了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市医疗废物实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4月22日至4月28日,全市产生医疗废物27吨,未产生涉疫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收运处置27吨,全部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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