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北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市北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改性沥青生产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评估审核和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盘锦市北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沥青仓储企业,设计年周转沥青2万吨。现投资350万元,在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改性沥青生产项目,新建改性沥青生产装置及配套成品罐区,其他设施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实施后,年产改性沥青10万吨,原有沥青周转业务无变化。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发育罐燃烧器以天然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3座8米高烟囱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限值要求。
设置1套沥青烟处理设施,采用“碱液喷淋+电捕+光氧活性炭净化器”组合工艺,并配套安装3套集气系统,将卸油槽集、搅拌罐和发育罐、装车口的废气引入沥青烟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
物料采用密闭输送;人工投料口设置封闭围挡,同时,规范操作,及时清理落地物料,减少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确保污染物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噪声源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厂内各装置及单元进行污染防治分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对现有罐组防渗层需完善修补,新建罐区设置防火堤,防止事故状态下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5、固体废物的处置与管理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在库房内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面积40m2,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定期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同时,按照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指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的要求,确保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要求定期处置、年底清零。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7、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持证排污,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三、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公司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当地政府应做好区域统筹,落实污染物削减指标。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建设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 0427-353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