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 发布日期: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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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11日,我市以静稳天气为主,大气中的污染物持续累积,扩散条件较差,发生了一轮重污染天气。针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我市早安排、早部署。市蓝天办3月7日下发了关于强化大气污染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全面落实大气污染“削峰保良”措施,有效削减污染峰值。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自8日14时至11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落实应急减排及管控要求,最大限度控制污染物排放。3月8日下午,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勇组织召开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市局机关、执法队、各县区分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立即行动,加强巡查排查,督导落实应急减排及管控要求,最大限度控制污染物排放,坚决做好重点时段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市局安排两个督导组,分别由副局长尹韬和执法队书记王洪印带队赴县区督导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各县区各部门多措并举,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一是进一步强化秸秆禁烧管控。严格落实秸秆禁烧四级网格值守制度,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秸秆视频监控设施,加强秸秆火点24小时监控监测。生态环境部门及各县区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108人次,对全市所有涉农乡镇开展全覆盖的排查,重污染天气期间做到了秸秆焚烧零火点。二是强化柴油货车等重点车辆管控。公安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加强路检路查,加大对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的检查管控力度。提前与大型石化企业、重点粮食企业、盘锦港做好沟通协商,引导企业主动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和车辆上路运输。重污染天气期间,累计停驶柴油货车2906台次,停用非道路移动机械421台次,涉及46家大中型企业。二是公安部门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执法,严查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监督抽测柴油货车229台,抽测非道路移动机械62台。三是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应急减排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措施专项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在线数据监测核查和现场查验,对在线监测数据不降反增的企业进行约谈,并进行人工监测,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进行立案查处。预警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01人次,检查重点企业317家次,对20家主要企业实施24小时驻厂监管。四是城市扬尘治理。全市出动人员3640名,出动设备107台,对城区主要道路实施不间断机械化湿扫,在机械化设备不能清扫的道路,利用人工进行清扫。出动养护工作人员179名开展国省干线公路清扫,确保防治道路扬尘污染。城管执法部门出动执法人员93人次,巡查建筑工地37处。
根据全市大气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核算,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累计减排烟尘620.8千克,二氧化硫3451千克,氮氧化物4026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