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洼区新开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5000t生活污水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拟批复
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新开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5000t生活污水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已收悉,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踏查并对报告进行了审查。根据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经我局局务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开镇污水处理厂位于盘锦市大洼区于楼街道原辽油筑路工程公司院内,厂区东侧和南侧为原辽油筑路工程公司闲置办公楼,北侧为于家楼河,西侧为211省道,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 0.5万t/d,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于家楼河,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
二、原则上同意大洼区新开镇污水处理厂的一级A尾水从出水池经排污口排入于家楼河。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22.296797°,北纬41.053293°。预测排水量为4300t/d。
三、加强污水处理厂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污水处理厂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四、加强水污染事故防范,制订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生产事故情况下或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情况下废水排放入河风险控制方案,强化非正常工况下废水应急处置措施。
五、认真落实自行监测实施方案,建立完整的水质、水量监测数据等档案资料。安装自动监测设施并与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六、入河排污口位置、排污量发生变化后,应重新办理有入河排污口审批手续。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 0427-35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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