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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网辽宁盘锦供电公司220kV青沙线老旧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29 浏览次数:345

国网辽宁盘锦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网辽宁盘锦供电公司220kV青沙线老旧线路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收悉,经评估审核、局务会讨论,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

    220kV青沙线老旧线路改造工程位于盘锦市双台子区、盘山县区域内。本次改造塔基线路共有6处,改造塔基18座。分别位于胡家镇、陈家镇、吴家镇、坝墙子镇、沙岭镇。本线性工程起点坐标121°58′19.49″41°17′4.54″,终点坐标122°22′49.52″41°9′41.73″。主要工程内容:拆除并重建18座塔基,均为原址临近新建基础和塔基,改造线路长度共计4.6km。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态保护和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等防尘措施;选择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车辆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维护管理,避免雨天开挖作业,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

    (三)加强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拆旧工程产生的废导线、废杆塔回收处理;塔基施工过程产生的土石方就地平衡。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严禁夜间施工,合理布局,使用低噪声设备,噪声较大的设备远离居民,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控制规定。运营期架空输电线路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

    (五)强化电磁污染防治措施。架空地线采用良导体的导线,减小静感应电动势、对地电压和杂音电动势。所有线路、高压设备、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建成后线路对地高度不低于9m,线路周边的敏感目标电磁环境达到《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频率50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六)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 0427-35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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