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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集体提醒谈话会议

    新年伊始,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负责同志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书记王洪印,市市场监督执法队副队长刘雪兵,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监测应急科科长吴吉夫,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郭国军,全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郭国军同志对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监测因子、原始记录、监测方法、内部管理等不规范情况进行了通报。

    市市场监督执法队副队长刘雪兵同志提出全市第三方监测中介机构应依法登记注册,企业信息依法公示、公开,明码收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严禁恶意竞争,并接受社会监督。

    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科长吴吉夫同志要求全市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标刑法修正案(十一)、环境保护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章立制,查缺补漏,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切实保证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最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书记王洪印同志强调: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要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切实为我市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好基础支撑。一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监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规范管理,提高能力,主动作为,保证企业规范化运行,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不越违法违规操作的红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氛围。三要联合执法,严肃问责,严守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这条生命线,切实加强监测质量监督管理,打击数据造假现象,推进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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