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乙烯膜回收及甲烷净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07 浏览次数:538

辽宁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乙烯膜回收及甲烷净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评估审核和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公司拟在EO/EG装置界区内新建甲烷压缩及膜净化单元和乙烯膜回收单元,将原有压缩机厂房向南新增一跨(7m×18m×11.5m),布置一台甲烷气体压缩机,在扩建压缩机厂房南侧,露天布置甲烷膜净化撬块和乙烯膜回收撬块。用地面积150.36m2,总投资231.73万元。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落实以下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乙烯回收装置和甲烷净化装置的尾气均接入乙烯装置的燃气总管,进入乙烯裂解加热炉焚烧处理,排放需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非正常工况下产生的废气经由高架火炬焚烧后排放。

    按要求对项目的法兰、阀门、管线组件和其它连接件进行巡检,加强装置系统密封,制定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定期检测与修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废水通过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乙二醇装置废水收集池排至乙烯公司污水管网进入华锦集团总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确保生产噪声经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要求,对装置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事故状态下地下水及土壤污染。

    5、固体废物的处置与管理

    生产装置内的膜过滤材料更换前,需在装置内进行蒸汽吹扫,吹扫后的废膜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压缩机产生的废润滑油交由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作为炼化原料回用。上述危险废物如需在厂内暂存,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执行。同时,按照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指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达到100%”的要求,确保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按危废管理要求定期处置、年底清零。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7、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持证排污,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产运行

    三、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公司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应做好区域统筹,落实污染物削减指标。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建设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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