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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生态环境厅举办散煤清洁取暖等大气项目入库培训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有关要求,解决我省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推进北方地区散煤清洁取暖,做好“十四五”大气治理项目谋划和2022年项目储备入库工作,2021年11月30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共同举办散煤清洁取暖等大气治理项目入库培训班。培训班邀请生态环境部专家就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和资金绩效管理及散煤治理解决路径进行重点讲解。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负责散煤清洁取暖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县(市、区)负责散煤清洁取暖相关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400余人以远程视频方式参加培训。培训要求:
    一是提高对散煤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地区要充分认识散煤治理工作的长期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把散煤治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
    二是研究制定2022年度散煤治理工作计划。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摸清散煤用户底数,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本地区散煤治理工作计划,将散煤治理工作工程化、清单化、项目化。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论证、严格把关散煤治理项目,兼顾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在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前提下,确保居民能承受、效果可持续,有序推进散煤治理工作。
    三是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各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在项目方案必要性、可行性,绩效目标,投资估算,资金筹措,财政可承受能力方面审核把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形成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确保稳妥有序。在散煤治理项目设计前期,要提前谋划运行长效机制,对运行补贴政策要充分考虑实际运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等情况,精准施策,体现差异,确保项目长期发挥使用效益,投入成效可持续。
    四是优化项目实施模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形成资金合力,统筹安排中央补助、地方政府投入、企业和社会投入、居民投入等资金来源,有效运用价格、税费政策,探索建立“共建、共享、共担”的多元化、市场化资金筹措机制。
    通过本次培训,各市提升了资金入库及资金绩效认识,为全省一盘棋共同全面深挖“十四五”大气治理项目,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取散煤治理路径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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