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盘锦市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结合我市实际,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确定了《2021年10月盘锦市重点排污单位动态更新名录》,其中:水环境156家,大气环境174家,土壤环境53家、其他类43家。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10月盘锦市重点排污单位动态更新名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