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生态环境局举办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
- 发布日期:202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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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盘锦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意识,切实推动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有效实施,10月21日下午,盘锦市生态环境局举办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邀请原省应急厅执法局局长、二级巡视员曹德仁同志进行专题授课;市局班子成员、市执法队班子成员、各县区分局局长、相关科室长、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全体执法人员,共计180余人参加培训。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执法队书记王洪印同志主持并就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提出要求。
曹德仁同志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重点解读了《安全生产法》的主要修改内容背景、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措施方法的发展创新、结合环境执法工作实际如何有效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惩治力度等五个方面,以全省近期生产安全事故和生态环境领域等典型安全生产案例进行了深刻解读,全体参会人员对此次培训受益匪浅,为今后在安全管理方面汲取了一定的工作经验。
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王洪印同志对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声誉。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准确把握安全生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深刻认识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的重大意义。
二是广泛做好宣传引导。在全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系列活动,把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与日常环境执法督查检查结合起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质内涵,及时向监管企业普及安全生产防范知识。
三是加大严格监管力度。加强核辐射和危废企业的日常管理,做到执法检查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强大震慑,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保障行业环境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通过这次新《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学习,大家对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决心和信心。大家纷纷表示:全力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