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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次数:190
    按照《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环〔2021〕537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的通知》(辽环综函〔2021〕664号)文件规定,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水污染防治专项资全(第二批)172万元,全部于环公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共计1个项目,承担单位为盘锦市生态环境局。项目资金严格执行中央及省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确保专款专用。



2021年10月15日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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