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联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 发布日期:2021-07-30
- 浏览次数:571
7月29日,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召开农村小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会。由兴隆台区生态环境分局绿服中心主任王赫麟主持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兴隆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大队长丁大宇、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季、华孚公司项目负责人、辽宁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会上通报了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7·23”较大中毒事故,对我区农村小污安全生产进行部署,并要求:一是提高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农村小污项目安全生产。二是建设单位要承担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三是抓好队伍管理,预防超龄等违反安全生产标准事宜发生,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四要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实行制度化,常态化。
会后,由兴隆台分局污控科联合执法大队,对区城建中心13个在建小污工程和辽宁华孚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个已建成小污工程进行现场安全隐患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小污设施建设是否存在隐患,包括围栏、保护盖、配电箱、安全警示牌是否齐全;建设方、运维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手册;建设方、运维方,针对小污建设是否有应急预案,应急物资是否齐全等方面。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工作人员现场提示安全隐患,要求建设方、运维方加强农村小污监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提高安全意识。对现场存在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制定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要求建设方、运维方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