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化工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题会议
- 发布日期: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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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上午,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建设项目和化工企业环境安全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建设项目和化工企业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和执法检查相关工作。会议由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书记王洪印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出席并讲话。
会议要求,一是依法依规,认真履职尽责。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大队要按照工作职责,运用好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结合上级有关政策要求,依法依规做好生态环境问题的查处工作。二是立即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排查。对化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包含化工园区和停产企业),对于没有环保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责令立即停止建设和停产整治;对于生产中存在违法问题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三是深刻理解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意义。各生态环境分局与执法大队在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垂改后,要按照国家垂改目地,严格落实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机制,为县区政府在本地区生态环境管理中提供好优质管理服务和精准执法的同时,解决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过多干预,密切配合县区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违规上项目等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会议强调,一是加强建设项目和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的环境监管。加大对建设项目环保手续不全和排污许可证落实等情况的执法检查,建立整改台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同时按照违法情节给予相关处罚。对排查发现无环评手续开工建设或未验先投企业及无排污许可证企业坚决实施停产整治,对拒不整改的,要提请相关政府依法关停;二是与县区发改、审批、应急、消防、园区管委会、乡镇等部门形成合力和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的研判;三是提升重点行业企业监管能力。对辖区所有重点企业要建立“一企一档”,做好执法全过程监管记录,尤其是化工企业危废收集、处置、贮存等环节监管。运用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实时掌握排污企业状态,及时启动对异常数据的分析、排查,严厉查处污染源在线造假行为。通过多种手段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抓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主基调,有效降低环境污染,为美丽盘锦做出更大的贡献。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辽东湾经济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市执法队班子成员、各科(室)长和执法大队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