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组织召开海洋生态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培训会
- 发布日期: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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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海洋环境风险源监管,防范化解海洋环境风险隐患,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印发《辽宁省海洋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环函〔2021〕78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盘锦市海洋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盘环水函〔2021〕6号),制定《盘锦市海洋生态风险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细则》,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将工作落实到人到岗,确保我市海洋生态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取得实效。
6月23日,省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海洋室主任马巍峰受邀莅临我市,开展海洋生态环境风险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专题培训,并对填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现场指导,市局水和海洋生态环境科及盘山县、大洼区、辽东湾新区生态分局相关同志参加。
会上,专家组详细讲解了调查工作的填报细则,与会同志展开深入座谈交流。最后,马巍峰主任强调,开展海洋生态环境重点风险源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是强化海洋环境风险防控,降低和消除海洋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的重要环节。有关部门要坚持重点突出,做到应查尽查,加强与其他部门沟通协调,最大程度获取基础数据资料,对潜在重大风险源全面排查,全力做好海洋生态环境风险源管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