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9#~314#液体散货泊位)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04 浏览次数:2613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配套码头工程(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9#~314#液体散货泊位)海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评估审核,局务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批复意见

    本工程位于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三港池侧岸线,规划为10万吨级石油化工园区配套码头岸线,北侧根部为 305#泊位,码头前沿线位于 305#泊位岸线向南延伸的延长线上。本工程新建2个1万吨级化学品泊位(309#、310#泊位),1个1万吨级成品油及5千GT液化烃泊位(311#泊位),1个3万吨级成品油及化学品泊位(312#泊位),1个5万吨级成品油及化学品泊位(兼顾2艘5000吨级成品油及化学品船同时停靠,313#泊位),1个10万吨级成品油及化学品泊位(314#泊位)。码头设计吞吐量为901.53/904.18万吨/(正常炼化流程/考虑合资合作)。接卸货种中油品499.066万吨/,化学品402.46万吨/(正常炼化流程),主要装卸油品7个货种: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裂解燃料油)、燃料油(催化油浆)、石脑油,液化烃4个货种:丁二烯、液化气(碳三)、液化气(混合碳四)、异丁烷,液体化学品14个货种:对二甲苯、硫磺、苯乙烯、丙烯腈(预留)、MMA(预留)乙二醇、二乙二醇、甲醇、苯、环氧丙烷、异壬醇、季戊四醇酯、过氧化氢(70%)、聚醚多元醇,泊位岸线总长度1380米,泊位设计总通过能力为997.88万吨/,占用海域面积88.6万平方米,占用陆域面积6.66hm2,陆域管廊全长1182.5m本工程建设内容为码头及其上部配套设施工程、引桥及泊位工程,海域使用类型属于交通运输用海,用海面积69.1169 公顷,包括港池用海、码头透水构筑物用海两部分,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 10.7793 公顷、港池及回旋水域用海 58.3376 公顷总投资 72319 万元,工程总建设期 2 年。

    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兵器项目属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重大项目于2015年7月8日获得辽宁省环保厅的环评批复,2015年7月18日获得辽宁省发改委的核准批复2018 年10 月省发改委出具《关于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建设内容调整的批复》(辽发改工业[2018]710 号),2019 年,兵器集团在辽发改工业[2018]710 号调整批复的基础上再次对该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优化,2020年7月7日,盘锦辽东湾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了关于兵器工业集团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本项目属于兵器项目配套项目,符合《盘锦港总体规划》、《盘锦辽东湾新区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是兵器项目重要组成,为项目产成品的快速运输提供了便捷有利的海上通道,对降低物流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至关重要。工程实施将对海洋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海洋生态影响。本工程泊位多,施工占用海域面积大,在建设期间产生的震动、噪音对水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特别是在桩基施工过程中,各泊位同时开展打桩作业预计将产生巨大的水下噪声,对石首鱼科鱼类、海兽、鱼卵、仔鱼等水生生物产生巨大影响工程占用海域属性发生改变,可能使底栖生物丧失,使周边海域水生生物结构变化工程疏浚、桩基施工过程产生的悬浊物对周边一定范围海洋生物产生影响。

    (二)海洋水动力影响。工程建设对周边水动力和冲淤有微弱影响。

    (三)沉积物影响。工程建设期间的疏浚、桩基施工过程中,产生悬浮泥沙会对周边海洋水质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沉积物环境产生一定的扰动。

    (四)大气环境影响。施工期施工扬尘、作业机械的尾气排放等,将可能对大气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环境风险。运输和施工船只碰撞事故、码头操作性事故等带来的溢油、化学品污水泄露以及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将导致次生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

    (六)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噪声、施工废料、生活垃污水等,运营期噪声、清管线残渣、废机油、船舶垃圾等,将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三、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落实海洋生态保护措施。建设、运营期间要按照相关规程开展跟踪监测和后评估,监测数据应及时公开。为了减小桩基施工对海洋生物的影响,要进行水下噪声专题影响研究,项目开工应进行项目周边海域的水下背景噪声监测,在桩基施工前进行试打桩水下噪声监测选择施工现场、盘锦港口门、蛤蜊岗养殖区等敏感海域进行定位监测根据研究成果安排桩基施工时间和各泊位桩基施工顺序,减轻打桩噪声对海洋生物的影响

    (二)认真落实辽东湾新区总体规划对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斑海豹等影响专题评价报告有关保护措施,选择合适的海域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并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价。

    (三)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积极配合应急、海事、交通运输、辽东湾新区、港区等部门,加强对职工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杜绝操作性事故发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风险事故发生和减轻事故的危害,特别是严格落实溢油、火灾和爆炸风险防范措施。要做好与各部门的应急方案衔接,并按照相关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各个泊位靠泊船型和装卸物料及任务量应和报告书符;泊位输送管线应该专用,避免不同货种混用;采用输油臂装卸为主,避免装卸软管作业;科学设置油气回收装置,减少烃类无组织排放,每个泊位装卸工艺区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自动监控、监视与事故报警系统,切实做好预警工作。

    (四)落实报告书中有关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对策。妥善收集处理施工期和运营期各类污(废)水,船舶含油污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建设期和运营期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经收集处理后送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施工场地等采取抑尘措施,施工机械注意检查工况,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

    (六)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选取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高噪声设备布置,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减缓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七)按照《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盘锦港总体规划(2016年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的要求,你公司应该安装环境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智能浮标、在线水质监测站)监测指标应包括水质要素和水文要素,水质要素CODpH溶解氧、营养盐(无机氮、活性磷酸盐)、浊度、石油类;水文要素:水温、盐度、海浪、海流等指标布设站位范围应涵盖所在港池、主航道、锚地;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公开信息管理办法》将实时监测数据在企业网站或所在园区网站发布。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项目须严格按照所申报的工程内容建设,如规模、地址、工艺运输品种、装卸工艺等发生重大改变须重新申请办理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本报告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须报环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六、盘锦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和运行期生态环境监督检查工作。你单位要按照相关法规接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监督管理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2807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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