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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景友(盘环罚决〔2021〕109号)

发布时间:2021-04-12 浏览次数:360

当事人:刘景友

    我局于2021217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2月17日,刘景友在自己承包的稻田地露天焚烧秸秆。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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