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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政府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4月8日上午,兴隆台区政府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兴隆台区政府党组成员、兴隆台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兴隆台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方案》,成立以区委书记和区长为组长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兴隆台区工作协调组,全面负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察整改等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坚持组长负总责,副组长(总协调人)在组长领导下,具体负责督察期间协调、调度,落实相关迎检工作。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中央督察组在兴隆台区工作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空岗、全程保障,24小时确保联系通畅;要明确责任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各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逐项分解落实;要坚持请示报告制度。

    会议强调,坚持逐级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要向组长报告,重要事项要向副组长(总协调人)报告,坚持日例会、日报告制度,要建立畅通的联动工作机制。

    会议强调,各街道、各相关部门,成立专门工作班子配合落实相关督察信访具体工作。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加强舆情引导和预判,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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