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19-2020年上游城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项目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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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我市河流水质现状,稳定达到国家“水十条”考核目标,按照《关于下达2020年省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辽环综函[2020]265号)“优先支持2020年中央新增投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2万吨以下)及收集管网项目地方投资缺口、统筹安排用于达标河流水质保持提升项目”要求,经认真组织筛选,并与市财政部门共同商议,拟将2019-2020年上游城市河流断面水质污染补偿资金2119万元用于支持鼎翔二期(3000吨/日)污水处理厂和盘锦市水环境污染综合管控项目。
为推进以上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切实起到治污作用,请相关责任主体严格执行省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编制专项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