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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更好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盘锦市生态环境局逐步进行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管理工作。
我市在2018年制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移动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等道路施工或建筑施工机械)区城的政府通告;我部门积极会同城建、交通等部门联合开展环保监督检查,针对我市柴油为动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摸底登记工作,并逐步建立非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各县区依次进行牌照安装和采集卡的发放,强化了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及监管工作,促进污染减排工作有效进行。
我市还申请了制作非道路移动机械限行区域标志牌专用经费,制作了非道路移动机械限行区域标志牌44块,设立于我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限行区域的各个路口,警示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进入区域内,我市持续把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做到了实处,促进了污染减排工作的有效进行,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
目前,我市各县区按照要求继续进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现已登记车辆1654台,已核发环保登记号码1616台。已安装好牌照和采集卡,2021年仍有新增车辆信息,正在陆续制作及安装牌照和采集卡工作。
我市今年将继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及牌照和采集卡发放工作。下一步,将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及监管工作加大力度,更好地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各项工作。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切实减少环境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一直是环保监管的重点,此项创新工作的开展,将成为推动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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