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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绿色发展服务分中心全面开展河流断面采样监测工作

    根据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盘锦市河流断面及重点入河排放口监测计划》的通知(盘环水函[202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掌握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盘山绿色发展服务分中心监测人员和省驻盘环境监测中心同步对县域内8条河流上9个市控断面进行采样,盘山绿色发展服务分中心将全面开展春季河流解冻后平水期断面采样监测工作。

 

    化验室对样品的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高锰酸盐指数4项指标化验分析中,质量控制室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要求和年初质量控制计划,用有证标准物质以盲样的形式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为盘山县河流水质状况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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