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申(盘环罚决〔2021〕46号)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决〔2021〕46号
当事人名称: 陆申
我局于2021年 2 月 25 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于24日晚在位于陆家镇陆家村七组的一处农田内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被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现场发现秸秆焚烧痕迹,过火面积大约3m2。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的规定。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的规定, 结合《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常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10日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