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 发布日期:202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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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市政府组织召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推进会,副市长米金套、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毅、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勇、市直14个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推进会,会议由刘毅副秘书长主持。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勇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37项指标进行分解,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任务。
米金套副市长在会上就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验收迎检工作强调,要充分认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盘锦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我们要在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指导下,重点抓好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验收各项准备工作,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协调市直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创建验收迎检工作,形成高效有力、上下联动的创建验收准备工作落实机制,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有力保障创建验收工作的顺利推进。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顺势作为,搭上生态文明建设的高速列车,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完成创建验收各项准备工作,争取今年全面通过生态环境部的验收,为盘锦生态文明建设谱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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