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组织召开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21-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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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职责,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月8日,市政府米金套副市长组织召开2021年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毅、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勇、各县区分管县区长、经济区分管主任,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市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和各分局局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环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勇通报了2021年1月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就2月份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环委会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市长米金套做总结讲话。
米金套指出,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再起征程的一年。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强化责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认真落实“三个治污”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米金套要求,要认真履职尽责,全力做好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环境安全稳定工作;二是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健全治理体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四是深入推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五是加快推动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六是做好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
米金套强调,要突出跟踪问效,全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要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各县区、经济区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部署亲自研究,对突出问题亲自过问、对重点工作亲自督查,按照要求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行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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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盘锦市区域环境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