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山生态环境分局积极推动全县农村小污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 发布日期:2021-01-27
- 浏览次数:283
为加快推进盘山县美丽乡村建设,盘山生态环境分局以巩固提升国家级生态文明县成果为契机,结合实际,在全县13个镇街实施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设规模47个村,安装一体化设备84台,铺设配套管网350公里,入户5962户。项目采用A2 O污水治理工艺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系统收集的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规定标准。截至目前,第一批40个村已完成验收并由沈阳光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维,第二批7个村正在实施入户工程,预计5月底前一并纳入第三方委托运维。
为加快推进项目验收,盘山县政府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面对现实的原则,制定印发了《盘山县小污设施验收工作实施方案》,在盘山生态环境分局协调下,组成6个验收工作小组,在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的基础上,由项目业主单位组织、各镇街具体实施,积极推进入户连接验收,形成了“一户一档”等验收资料。同时,项目业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入户连接总数的20%的比例完成了入户连接抽检验收。同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实施的手续资料、主体工程及入户验收情况、设备设施运行及出水水质等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形成了验收意见,为确保设施运行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