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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集中发放首批非道路移动机械号牌

    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盘山县于2019年10月启动了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并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情况数据库。截止2020年底,盘山县首批381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率先领取了环保号牌,这标志着盘山县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开启了“有证”新时代,也意味着盘山县非道路移动机械将进入全新的管理阶段。此次发放的号牌统一为蓝底白字,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号牌由9位组成,第一个数字代表排放标准,中间四位数字加字母代表机械所属地区,后面数字为编号,一台机械一个号牌。

 

    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发布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机动车低排放控制区及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的通告》。《通告》明确,从2018年7月24通告发布之日起,盘山县南起府前大街,北至盛世大街,东起辽河路北路,西至西外环,所划定的区域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为有效实施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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