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区环保局开展对清水河入河排污口标识牌设立工作
- 发布日期: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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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第199次常委会听取经济运行情况汇报时明确的重点专项工作内容,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县区政府和经济区管委会按时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有关工作任务,于12月底前,完成清水河等入河排污口标识牌设立。
近日,大洼区环保局开展对清水河入河排污口标识牌设立工作。标识牌上面详细地显示了排污口性质、编号、产权单位名称以及监督电话等。标识牌设立后,能够帮助环境监察部门准确查找污染源,快速有效地处理污染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