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top_img.png
机构设置

市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

序号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职能 办公地址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1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文电、会务、财务、文字综合、机要、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 辽东湾行政中心D座2号 徐伟军 2807885
2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负责有关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发证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级环保主管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环保行业行政审批等工作。 辽东湾行政中心D座2号 赵广慧 6693990
3 水和海洋生态环境科 负责全市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油气勘探开发和废弃物海洋倾倒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划定海洋倾倒区。 辽东湾行政中心D座2号 刘亚林 2287808
4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承担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任务。 辽东湾行政中心D座2号    8653010
5 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科 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统一监督管理农膜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市级固体废物经营或收集许可证审核工作,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辽东湾行政中心D座2号    2807778
6 农业和自然生态保护科 指导、协调、监督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拟订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建设。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辽东湾行政中心D座2号 胡艳玲 2807772
7 法规与监测应急科 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调查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并进行预测预警,承担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核工作。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负责市重特大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承担信用体系评价相关工作。 辽东湾行政中心D座2号 张长瑶 2807966
8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干部教育、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教育科合署办公。 辽东湾行政中心D座2号    2807816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