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分支机构和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
市生态环境局分支机构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
序号 |
分支机构 |
分支机构职能 |
办公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1 |
盘山生态环境分局 |
主要承担盘山县生态环境管理职责 |
盘山县新县城政府综合楼2号楼 |
刘大航 |
3552279 |
8:30-12:00 |
2 |
大洼生态环境分局 |
主要承担大洼区生态环境管理职责 |
大洼区大洼镇新华街9号 |
苏晔 |
3530808 |
|
3 |
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 |
主要承担兴隆台区生态环境管理职责 |
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26号 |
王赫麟 |
2310310 |
|
4 |
双台子生态环境分局 |
主要承担双台子区生态环境管理职责 |
双台子创业大厦后楼E楼 |
陈猛 |
2361471 |
|
5 |
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
主要承担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职责 |
辽滨经开区管委会综合楼3楼 |
冉旭 |
3400406 |
8:50-17:00 |
市生态环境局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及联系方式
序号 |
所属单位 |
所属单位职能 |
办公地址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时间 |
1 |
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
(一)为全市生态环境规划、生态环境管理、生态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生态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绿色发展理念宣传教育等工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制定以及污染防治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三)为大气、海洋、河流、水体、土壤、机动车排气、固体废物、化学品、农村综合整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四)为市、县区生态环境的行政执法、质量、应急等工作提供监测服务;为生态环境行政审批、高新技术推广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五)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29号四楼 |
孟泰舟 |
2287808 |
8:30—12:00 13:00—17:30 |
2 |
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二)在全市范围内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具体范围包括:生态环境部门污染防治、排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情况、信息公开情况、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的执法权;海洋部门海洋、海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权;自然资源部门地下水污染防治执法权,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农业部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权;水利部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权;林业部门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权。(三)负责全市固定污染源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执行情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管理情况等开展执法工作。(四)负责对污染源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执法工作。(五)负责对核技术、射线装置利用等电离辐射单位开展执法工作。(六)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等情况开展执法工作,对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机构和机动车维修单位开展执法工作。(七)负责海洋和海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负责全市范围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八)负责土壤、固废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对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九)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工作;负责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执法工作。(十)负责全市范围内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十一)负责依据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范围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等相关工作。(十二)负责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工作。(十三)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信访案件处理和相关考核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上级交办的重大生态环境信访案件;负责协调解决全市较大、跨区域生态环境污染纠纷案件;负责信访平台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十四)参与全市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五)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
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29号五楼 |
王洪印 |
2807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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