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大洼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 发布日期:20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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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生活品质,2016-2017年,大洼区累计实施了67个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通过努力,目前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完工,设施已实现运行,达到了环保验收的条件。
2020年12月10日,市生态环境局大洼区分局组织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监理单位负责人等召开了项目验收部署工作会议。会上,大洼分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简要介绍了辖区小污建设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及验收工作安排,项目监理单位负责人介绍了小污管网和设施等工程验收开展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市绿色发展服务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按照《盘锦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指导意见》,从项目验收程序、主要验收内容、需要注意事项、后续档案建立等多个方面,对大洼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进行了指导,并提出具体要求。大洼区分局表示将按照要求全力推进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工作,并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整改,为下步省、市项目成效审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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