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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家鑫混凝土有限公司(盘环罚【2020】77号)

发布时间:2020-11-06 浏览次数:411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2020】77号

当事人名称:盘锦家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盘锦家鑫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盘山县吴家镇榆树村,经现场检查发现盘锦家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料堆未覆盖,全部露天堆放。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盘锦家鑫混凝土有限公司改正料堆未覆盖,全部露天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

    2、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1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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