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动态要闻

盘锦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过程,切实增强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根据《盘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于2020年10月26日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

    一、精准预测,加强空气质量研判

    秋冬季,我市实行大气污染防治精准化管理,实行日调度日通报制度。根据每天空气质量状况,制定盘锦市今冬明春空气质量保障调度通知单及微站高值点通报单,明确每日PM2.5控制目标,提出有针对性的大气污染防治控制措施,每日将微站高值点进行通报。针对近期污染过程,我市提前预警,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加密会商频次,并邀请第三方对我市空气质量污染成因及后期发展形势进行研判,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动态,为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中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提供预判依据。

    经分析研判,10月25-26日,我市有一次污染过程,10月21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前印发了《关于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的通知》,要求10月26日9:30至16时开展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演练。10月26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参加演练单位有各县区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综合执法局等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按照应急职责,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各项应对工作。通过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我市各部门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积累了一定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经验。

    二、以战带练,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演练期间,市蓝天办和市生态环境部门率先启动了应急工作机制,要求各县区、各企事业单位立即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对重点涉气单位进行检查,要求各单位必须保证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本次共抽查重点涉气企业36家,建筑工地15家,秸秆巡查23处。生态环境局与气象局积极会商,每隔2个小时通报一次气象条件,及时提出建议措施。市住建局启动建筑施工重污染天气III级响应,要求各建筑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围挡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裸露场地至少2次/日);尽量减少施工人员室外作业时间;土石方及建筑拆除工地必须严格采取有效的苫盖、洒水等扬尘控制措施(交换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启动应急预案,在主城区主要出入口严格控制大型货车进去城区。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公交企业根据客流情况以提高当日车次8%为标准,缩小发车间隔,全日运送能力提升20%以上,联合公安部门做好黄标车和重型货运等柴油车辆城区禁行的工作。各县区、经济区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辖区内生产、供暖及燃煤企业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使用优质煤炭。燃煤企业煤堆、灰堆必须进行覆盖;辖区内建筑工地做好扬尘控制的各项措施,沙场、堆场进行覆盖降尘;严查秸秆焚烧行为。

    演练期间,我们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积累了一定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经验。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演练,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将减排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加强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各种宣传形式,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有效的宣传和教育活动,让群众了解大气污染的危害,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方便公众了解污染现状和采取应急措施。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市绿服中心领导来盘山县环境监测站调研
下一篇: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强化环境监管开展VOCs污染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