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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参加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

    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及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分局、经济区分局、执法队负责同志在盘锦分会场参加了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视频会。

    会上,最高法、最高检等单位代表对进一步深化改革工作发表了意见,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主要内容,重庆、山东、安徽三省(市)作为典型省份代表介绍了改革实践经验。

    会议强调,要清醒认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针对性补齐短板。一要紧紧围绕改革目标,确保完成2020年初步构建全国范围内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任务;二要针对改革工作短板和突出问题,强化督查考核,加强部门合作,加强培训和交流学习,落实专人专职,针对制度瓶颈适时调整政策制度;三要推进改革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逐步构建有固定案源、有明确启动条件、有完善索赔程序、有充足索赔力量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长效机制;四要摸清各地区应该提起赔偿的案件底数,逐步实现“应提尽提”“应赔尽赔”。五要继续推动各地以典型案件办理为抓手,加强调度和督促指导,积极提高案件办理率以及索赔工作的成功率,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我市将在前期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基础上,坚决践行“两山论”,按照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强化与法院等司法机关联动,继续有效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为美丽盘锦、法治盘锦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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