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台子储气库群集注站及双31注采井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20 浏览次数:644

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双台子储气库群集注站及双31注采井配套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评估审核、局务会讨论,批复如下:

    一、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新兴镇要建设内容为:新建31储气库及其地面的注采井井场1井场内新建13口井(3口水平井、10口直井、含1口监测井);新建1座集注站凝液处理站1;新建井场至集注站间的注采集输管干线1条,长度9.3km新建集注站至井场燃气供应管线1条,长度9.3km(与输气管线同沟并行);新建黑油线1条,长度0.5km集注站北侧新建166/10kV变电站,新建配套66KV线路73km公里及其配套的电力线路设施等;同时对13口老井进行封井或再利用处理。项项目总投资423087.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45万元。

    项目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发改能源〔20162743号)中提出的十三五的四个重点任务中第三个重点任务为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提高调峰储备能力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修复方案。项目建设应避免野生动物的繁殖期、迁徙期,管线施工期选择在冬季,全面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限,最大限度降低对生态系统和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期间应合理规划钻井、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不得扩大占用和扰动地表面积,做好区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

    (二)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在施期堆场和运输散体物料车辆需进行遮盖、密闭、场地采取洒水抑尘、裸露堆土和地表覆盖防尘网,降低扬尘。柴油机采用高效柴油机和含硫低的柴油,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合理优化施工产地布局,施工场地不设生活设施,采用免水打包型移动厕所,避免生活污水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料和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及时处理,避免进入河道水系。

    运营期定期监控套管、油管、井口装置等腐蚀情况,防止腐蚀泄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合理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制定地下水监测与应急方案,开展动态监测,避免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应采用先进的随钻处理工艺,确保钻井泥浆“不落地”;废泥浆、岩屑不得随意堆放,废泥浆须运至合规的泥浆集中处理站进行妥善处理,废弃泥浆在转运过程中,参照执行转运联单制度做好台账记录,确保所有废弃得到处置。管沟开挖应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分层回填的方式,作业带的生态恢复以自然恢复为主,以减少人工措施的干扰,对作业区外缘被破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其覆盖率不得低于原有水平。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含油岩屑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处理,不得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尽量缩短钻井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或自带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采用的柴油机组必须安装在整体隔音棚内,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环境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期间运输车辆应严禁鸣笛,夜间施工场地照明,应对施工场地进行遮蔽,避免灯光污染对鸟类的影响。运营期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不得在夜间施工,场界声环境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管理。你单位应按照“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落实,井口应安装防喷器和控制装置,采气单井管线、注气支线设置先进的ESD阀门,甲醇罐区设置防护围堰等。配备必要风险防范和应急设施。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现有环境风险应急组织机构。

    (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应依法取得相关土地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我局委托市环境综合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送至市环境综合执法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280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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