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禁止焚烧纸钱,保护环境空气质量
- 发布日期: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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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提高群众素质,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更好的推动绿色发展,按照环保、市容、消防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现就中元节(俗称“七月半”)期间禁止焚烧纸钱等祭祀用品有关事宜。
2020年8月31日至9月2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局、兴隆台区环境保护局在我市大气重点区域兴隆台开发区、一江花园等地巡查,禁止进行焚烧纸钱、冥币等祭祀用品,同时提倡广大市民摒弃旧俗陋习,争做文明群众,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提倡鲜花祭祀、逐步实行文明祭奠,改善大气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