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机关简介
统计信息
权责清单
行政许可
处罚/强制
预算/决算
政府采购
监督检查
环境管理
建议提案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公开机构
与联系方式
依申请公开
【办公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办公电话】
0427-2807866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环境管理
>
环境科技
>
科技标准
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1133-2020)
发布时间:2020-08-10
操作>>
浏览次数:
809
次
环境空气和废气 颗粒物中砷、硒、铋、锑的测定 原子荧光法(HJ 1133-2020).pdf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水质_15种氯代除草剂的测定_气相色谱法(HJ_1070-2019)
下一篇: 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HJ 113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