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新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盘锦市辽东湾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召开环境管理工作会议
- 发布日期: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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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4日,在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召开辽东湾新区环境管理工作会议,生态分局管理科全体人员、新区31家企业环保负责人和环保工作人员共计60余人参加。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周子杨到会并讲话。
会议分别由梁玉倩解读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任务、排污许可相关要求;于春涛解读辽东湾新区无废城市、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李精超解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总量确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要求;最后周子杨副局长强调:一是加强认识,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担当意识,真正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压实落细生态环保责任。企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负总责,要根据国家、省、市的任务分解表中的整改任务要求,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向管理科报告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齐抓共管局面。二是从严规范,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企业强化环境保护管理,促进企业环保行为取得实效,生产和发展才具有可持续性。市里开展的“无废城市”创建、新区的生态工业园区、绿色园区创建工作,就是对我们自身的从严要求,提升的一种手段。企业想要更好的践行绿色发展,应将可持续发展上升到战略高度进行全面部署和综合规划,使可持续发展成为企业的一种生产方式、运营方式,成为员工和管理者的思维方式。在绿色发展的时代大潮面前,企业不节能,无前途,高耗能,必淘汰!三是齐抓共管,开展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企业自己要先开展环保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排查整治生态环境方面突出问题,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VOC治理、各项目履行环保手续等,同时做好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迎接各类生态环保督察和执法的检查。新区生态环境分局从管理服务角度,全心全意为企业做好服务,同时会不定期开展各项专项检查,督促企业整改,保证企业遵纪守法。
辽东湾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工作会议的召开,必将促进管理部门进一步做好服务,促进企业进一步做好环境治理,进一步提高新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推新区环境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新区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