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金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润滑油、罐装生产联合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01 浏览次数:1011

盘锦金龙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金龙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润滑油、罐装生产联合装置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评估审核、局务会研究,批复如下:

    一、盘锦金龙实业有限公司位于盘锦市双台子区宋家村,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对现有10万吨燃料油调和装置进行改造,降低燃料油生产规模,由10万吨/年调整为5万吨/年,新增5万吨/年润滑油调和装置,维持总体10万吨/年存储调和能力不变。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润滑油装、卸均采用密闭下装方式,通过密闭泄油槽卸车,装车采用浸没式装车方式;润滑油调和罐均为全密闭式,只设置观察口,润滑油伴热温度控制在50℃以下。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初期雨水及化验室产生的含油废水暂存于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中,定期委托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锅炉房排水设收集池收集,用于厂区路面洒水抑尘,生活污水设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改建项目选低噪声设备,设备均安装在密闭车间内,主要产噪设备设置减震设施。

    4、加强固体废物的处置与管理

    改建后主要危险废物为清罐油泥、含油滤渣及废离子交换树脂,其中清罐油泥即产即清,含油滤渣及废离子交换树脂桶装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三级防控措施来应对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状态下的消防污水和物料的外泄。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三、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公司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应做好区域统筹,落实污染物倍量削减指标。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建设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双台子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报告表送至双台子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2807806。

    公示日期:2020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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