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葫芦岛市黑臭水体监测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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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近年来治理成果,根据《2020年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要求,黑臭水体监测采取各分支机构交叉监测。
虽然现在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0年5月28日和6月17日对葫芦岛市龙港区和连山区(茨山河、五里河、连上河的上、中、下游各测一个点,共计9个点位)黑臭水体水质进行了监测,监测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克服各种困难进行黑臭水体的现场采样,为确保数据的有效性,监测人员采样完毕后立即返回辽宁省盘锦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样品交接,随即对样品进行分析,为黑臭水体的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疫情面前监测人员不畏惧、不退缩、勇往直前,圆满完成葫芦岛市黑臭水体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