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
- 发布日期: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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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6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各县区、经济区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重点在于部署落实2020年我市重点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和监督性监测工作。会议要求县区经济区明确专人负责,推动新增加的全市各重点排污单位企业及时在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录入自行监测方案、监测点位、发布监测数据等工作;本次会议还调度了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开展情况,要求严格按照省厅有关要求,完成上半年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性监测工作任务,市局将不断深化组织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和监督性监测工作任务,狠抓落实,善作善成,全力助推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