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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强化“巡治管”措施,确保河流断面水质全面达标

    盘锦市按照“巡查、反馈、考核、生态补偿”工作机制,全方位、全过程实施“巡治管”工作措施,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第一季度国控断面实现全面达标,同比改善80%,实现水清河净。

   

    坚持“经常巡”。从2019年下半年至今,盘锦市从进一步完善考核、监测、排查和整改督办入手,建立了完善的监管体系,按月听取水质达标整治进展汇报,不定期暗访巡河,把污染防治纳入到制度化管理之中来,先后印发了《盘锦市2020年区域河流断面水质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盘锦市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水环境目标任务情况的函》、《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问题整改的通知》、《盘锦市水污染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


    实施“长久治”。盘锦市建设鼎翔等5个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处理能力5.65万吨/日,新建及维修一污向二污调流、田家污水处理厂及二污管线等3个管网工程,共计58.7公里。


    落实“马上治”,破解突出涉水环境问题,建设鼎翔2000吨/日和曙光七分场700吨/日共2座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发挥治污效能,解决近期国控断面上游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做到“精细管”。在落实工程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实施水质精细化管控。一是严格压实责任,每双周将河流加密水质监测达标情况进行排名,梳理环比、同比变化情况通报各县区政府;建立超标断面专人包保制度,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分别包抓一个断面。二是建立起一套“交办—催办—督办”问题办结工作机制。结合无人机航拍、红外溯源设备等手段,启动日排查交办、周复查通报、月调度总结制度,发现问题立即通报相关县区政府整改。截至目前,累计排查河流38条、交办各类涉水问题共计263处,其中211处问题已完成整改,整改率达96.35%;共交办污水直排类问题98处,69处已完成整改,累计解决污水直排量55290吨/天。三是明确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治污合力。盘锦市生态环境部门与水利部门协同实施生态补水,今年已完成农田灌溉生态补水6400万平方米;与住建部门建立定期会商机制,落实雨污合流泵站污水调流及管网运维工作;与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开展农田退水污染调查,促进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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