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维护生态环境法治
- 发布日期:202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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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突如其来的疫情再次让我们警醒,我们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认知还不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行动还有很大差距,生态文明建设还需要久久为功。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必须深刻反思我们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不足,持续推进公众生活方式绿色化,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转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增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的意义是什么?什么是生物安全?如何强化公众的生态环境守法意识?该如何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就这些话题,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吴舜泽开讲,同学们一起来听听他的观点吧。
苏小环:疫情下,增强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有什么重要意义?
吴舜泽:人类生态意识的缺乏,是现代生态危机的深层次根源。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正是根植于部分公众缺乏尊重自然的理念,肆意捕杀、滥食野生动物,打破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状态。因此,让公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与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态环保意识,显得尤为迫切。
这对公众提出了几方面的具体要求:
一是树立生态责任意识。当前我国部分公民生态责任意识仍然欠缺,部分公众认为生态环境保护事不关己。但此次疫情表明,人类行为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后果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个体不文明的行为不仅会伤害生态环境,而且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应树立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主动参与意识,维护全社会乃至全球共同的生态环境。
二是提高资源节约意识,反对滥用和浪费自然资源能源的行为,将节约资源能源视为生态伦理美德,形成全民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是培育简约适度的消费理念。随着消费主义兴起,部分公众产生了及时行乐、无限度满足自我欲望的消费观念,野味消费就是一种体现。近年来我国关于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从未间断,但为满足口腹之欲食用珍稀野生动物的行为依然屡禁不止,野味消费甚至成为一部分人的炫耀资本,说明部分公众的消费观念仍存在扭曲。应提倡合法适度消费,反对过度消费和炫耀性消费,让人类的现实需求保持在自然环境的承受范围之内。苏小环:生物安全,离我们的生活有多远?
吴舜泽:疫情发生前,我国公众对生物安全的认识整体较为薄弱。虽然科学已经证明野生动物或外来有害生物携带大量病毒,同时历史上鼠疫、禽流感、SARS、埃博拉等大量传染病都是通过动物传播到人类社会,但部分公众仍然抱有侥幸心理,认为生物安全离自身很远,就算偶尔食用珍稀野生动物也不会有问题,或是只要自己不接触或食用野生动物,生物安全问题就不会威胁自己。
此次疫情表明,少数人为了自身利益乱捕滥杀、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足以打破人与野生动物的“安全距离”,为病毒跨物种传播提供温床,最终酿成席卷全球的健康危机。
这要求公众切实深化生物安全认知,一是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抵制乱捕滥杀、买卖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防止突发传染病的传播;二是提高外来入侵生物危害预防意识,自己从国外入境不携带违规生物样本,同时监督他人不携带;三是提高生物遗传资源保护意识,当前我国生物遗传资源流失严重,要警惕别国从我国通过非正常渠道搜集、掠夺生物遗传资源的行为。
苏小环:如何强化公众的生态环境守法意识?
吴舜泽:生态文明的法治化建设,要求公民的有关行为必须以生态环境法律规定为底线。此次疫情中滥食野生动物、瞒报个人疫区接触史等现象,暴露出部分公众法治意识不强、守法意识薄弱的问题。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不少倡导性、激励性要求往往也落实难,企业和公众自律不到位。因此,有必要在生态环境领域强化公众的守法意识,提高生态环境法治素养。
这要求公众一方面自身做到主动了解并遵守生态环境法律,要认识到包括滥食野生动物等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仅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表现,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更有效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生态环境权利;另一方面也要鼓励周围人提高守法意识,带动和影响身边更多人遵守生态环境法律,并监督举报他人违反生态环境法律的行为,让生态环境领域的守法意识深入人心,从而严格约束不文明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发生。
苏小环: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吴舜泽:生态文明建设不仅要根植在意识里,更要落实到行为中,每一位公民都不能置身事外。《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报告(2019年)》显示,我国公民在绿色消费、垃圾分类、监督举报和环保实践等领域尚存在“高认知度、低践行度”现象。可见,经过多年的生态环境宣传,公众已经普遍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也对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公众自身的生态环境行为习惯仍还有较大改进空间。
因此,公众应积极提升自身生态环境行为水平,摒除陋习,一方面要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如出门时多采取骑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出行方式,养成购物时自带购物袋替代塑料袋的习惯,购物时选择对环境伤害较小的产品;另一方面要积极主动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如通过官方网站为环境部门建言献策,或通过环保举报热线、“随手拍”等方式监督举报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公众行为习惯和消费方式的改变将进一步倒逼生产方式绿色化,从而将生态文明理念贯彻在产品生产、消费、使用和处置的全过程,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和生活方式。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根本大计。建设生态文明,需要每一个公民提升生态文明意识,深化生物安全认知,维护生态环境法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只有每个人都通过自身行为积极维护生态环境,做好践行者、推动者,弘扬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好的生态环境才能持久地惠及每一个人。
专家简介
吴舜泽,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任中国环境规划院副院长、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环境保护部改革办副主任、垂改办副主任,现任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十一五”污染减排先进个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国家核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管理分会主任委员,《环境与可持续发展》主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长期从事国家/区域/流域战略、规划、政策研究,主持国家环保“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技术研究工作,组织全国首次地下水环境基础状况调查、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容量测算核定,建立危废建设项目技术复核方法标准、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技术方法体系,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教育部、环境保护部等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多项,主(参)编专著(图书)40余部、文章20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