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出台正面清单 助推企业复工复产
- 发布日期:2020-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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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生态环境厅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企业复工复产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分类管理,试行差异化、精细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对编入清单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保障和采取减少、免除现场检查等措施,发挥生态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环境监督执法中正面激励和示范效应。
4月6日上午,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组织全市各县区和经济区的执法负责人专题传达和布置,对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对现场执法与企业科学化管理的实际意义进行了明确要求,在疫情期间环境现场执法工作改变对清单企业的监管方式,运用污染源智能监控系统,采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用能监控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但同时也将正面清单内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轻清单内企业现场执法检查负担、推动企业守法的同时有序恢复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优化执法方式和提升执法效能。
目前,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行业企业、重点民生保障行业企业、污染小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企业、重点领域企业及已经安装在线监控的六类行业企业进行筛选,通过集中讨论,集体审议、公开公示、社会发布程序审慎上报正面清单企业,截止到4月15日,经过几轮的复核议定,我市共有33家企业符合环境管理要求,进入第一批正面清单公示范围,下一步,将对清单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每月月底前根据企业守法情况对清单内企业进行增加和去除,筑牢环境监管底线,催生企业内生动力,确保我市总体环境质量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