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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一季度重强抓工作汇报

    年初以来,我们结合全年重点工作,整合机关科室、服务中心、驻盘监测中心及执法队人员,成立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大气环境、水和海洋环境、“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排污许可发放等6个攻坚组,按照“五个一”工作要求,明确目标、分工负责,每月通报督察整改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强力推进15项“重强抓”专项行动任务落实。

     (一)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3月14日,对已完成的督察“回头看”交办的104件信访案件中的98件在盘锦日报、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目前公示期结束,案件已销号。启动对198件环境信访案件进行复核,已完成复核46件。受疫情影响,“6+4”污水治理项目进展缓慢,按期完成难度较大,市督察整改办分别向盘山县、大洼区、兴隆台区、辽东湾新区及市住建局下达了督办函,要求加快推进涉水项目整改进度。

    (二)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强化河流断面水质达标。强化问题排查与整改,聘请第三方每日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由市督改办转交县区即时进行整改。加强入河排污口管控,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完成全市入河709个入河排污口甄别统计工作,明确入河重点排污口监测清单20个。每双周调度工程进展并进行全市通报,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6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强力收缴断面污染补偿金,变年底一次扣缴为逐月扣缴,一季度已收缴县区断面污染补偿金2213万元。二是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日调度、日通报制度,明确每日PM2.5控制目标,提出有针对性的大气污染防治控制措施,每日将微站高值点进行通报。制定了《盘锦市“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46家,正在开展治理。开展重点区域涉气企业拉网式排查,共排查相关企业单位140家,饭店14家,建筑及拆迁工地11家,6个村屯,对存在环境污染问题28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开展秸秆禁烧督查检查,出动车辆892台车次,人员1856人次,巡查里程达19538公里,秸秆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三是强力推进渤海综合治理。2020年我市渤海攻坚战重点工作任务共16项,截止一季度已完成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等2项工作,其他14项任务正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中。

    (三)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

    已编制完成创建工作报告等多项资料。 4月14日,通过了国家生态环境部对我市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技术预评估与考核。 

    (四)全力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辽河油田公司完成曙光采油厂含油污泥减量化工程和兴隆台采油厂年回收2400t/a落地原油建设项目;晟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泥搅拌站项目建设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各县区均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了《2019年大洼区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模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取得相关批准手续,正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厂内桩基础施工已完成,厂外污水纳管及供水取水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其他体系建设正在推进中。4月14日,方栋市长组织召开“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推进会,全面推进试点建设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紧紧围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明确目标、夯实责任,坚决完成各项指标任务,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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